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6/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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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和紐西蘭的統一專利計畫擱置

 

澳洲專利局和紐西蘭專利局這幾年來不斷研究單一專利申請程序(a single patent application processSAP),和單一專利審查程序(a single patent examination processSEP)實施的可能性,此一提案使紐西蘭專利修正案一直沒有被提出公開諮詢。

議會貿易選擇委員會(the Parliamentary Commerce Select Committee)第一次公開審理此提案時,就表明此案不可行,因此建議擱置提案。理由是使用SAP的專利申請人可能會申請一件trans-Tasman專利(編按:trans-Tasman是用來標示連結澳洲和紐西蘭相互關係的形容詞,也就是這裡說的澳洲紐西蘭統一專利),而這trans-Tasman專利又會創造出2個與澳洲、紐西蘭分別相對應的程序;SEP的審查委員也會因此變成必須審查2個案子。在此之前已經有意見認為在各個國家個別進行審查會浪費精力和資源,所以如果執行相同任務顯然多餘且重覆。

貿易選擇委員會討論此提案時,絕大多數委員認為沒有設立澳洲和紐西蘭統一專利的必要,且不論SAPSEP都不會帶給企業或專利事務所任何實質利益。因此貿易選擇委員會決議SAPSEP都擱置,不再繼續進行。

使用SAP所能節省的時間和成本其實很少,因為澳洲和紐西蘭專利法和專利實務本來就有差異,SEP的過程也不太可能顯著減少時間或成本,且申請人仍要考慮是否將申請案分開撰寫分別答辯。此外,紐西蘭專利局(the IP Office of New ZealandIPONZ)的審查較嚴格、申請費較貴、專利維持費用較高,所以實施SAPSEP維護IT基礎設施的成本較高,審查委員也要額外培訓,因此會導致紐西蘭企業增加管理成本。再從另一個角度來說,IT資訊和工作成果共享的作法和平台已經普遍存在專利行業,例如「全球專利審查高速公路」(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所以應該可以找出既有SEP優點又有效率的替代方案,不需要另外訂統一專利法。

WIPO依據專利合作條約(the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ePCT)提供專利申請電子化服務,已經計畫允許PCT成員國在多國階段申請,這可提供類似SAP的好處,但卻可以大幅降低IPONZ的成本。 

因此,未來澳洲和紐西蘭專利將繼續維持各自獨立申請、分開審查,與現行制度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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