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5年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
【資料來源:人民法院報】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從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審結的知識產權和競爭案件中精選了32件典型案件,歸納出38個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法律適用問題,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和競爭領域處理新型、疑難、複雜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2015年全年共新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759件。另有2014年舊存案件77件,2015年共有各類在審案件836件。全年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754件,其中二審案件7件,提審案件39件,申請再審案件682件,請示案件26件。
這些案件呈現出以下基本規律和特點:
1. 與專利和商標有關的知識產權案件仍在全部受理案件中佔有最大比重,專利及商標授權(編按:台灣「授權」稱為「核准」)確權類行政案件增幅明顯;
2. 專利行政案件更多涉及的仍是技術特徵的劃分和解釋、背景技術公開內容的確定、說明書是否充分公開等基礎性法律問題,專利民事案件中涉及等同侵權爭議的案件比例較高,現有技術抗辯和先有權抗辯的運用比較普遍;
3. 植物新品種案件在借助DNA等技術進行同一性對比方面繼續向縱深發展,所涉技術問題更為複雜和專業;
4. 商標案件整體增幅較大,商標行政案件數量在2015年再次出現大比例增長,商標近似和商品類似的判斷、在先權利的保護等法律問題仍居主導地位,誠實信用原則對商標案件審理的價值引導作用更為突出;
5. 著作權案件的數量和所占比例基本平穩,新商業模式下的網路侵權問題仍然突出,影視作品著作權爭議頻發;
6. 競爭案件中商業秘密糾紛所占比例較大,權利人取證和舉證能力較弱,進而導致保護範圍難以確定的現象時有發生。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還首次審結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案件,並對布圖設計保護範圍的確定等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