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5/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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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知識產權新制 

【資料來源:國知局網站】

一、將知識產權專業人員納入職業分類大典

中國大陸於2015729日頒佈了2015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下稱《大典》),智慧財產權專業人員首次正式納入《大典》。

新版《大典》共分為8個大類、75個中類、434個小類、1481個職業。其中在「經濟和金融專業人員」中類下增加了「智慧財產權專業人員」小類,下設「專利代理專業人員」、「專利審查專業人員」、「專利管理專業人員」、「專利資訊分析專業人員」等4個相關職業。

自《大典》開始修訂以來,為了正式將智慧財產權專業人員納入國家職業分類,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部署,局人事司成立《大典》修訂工作委員會,並成立專題調研組,向全國收集了近6000份職業資訊,完成調研報告,草擬了《大典》修訂建議稿,再根據評審結果和專家意見,召開會議研討並徵求建議,才制定最終修改方案。

中國大陸十分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將智慧財產權視為強國建設的重要環節與支撐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此次將智慧財產權專業人員納入國家職業分類,對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育有重要意義。

二、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業                                                              

中國大陸財政部發佈了關於印發《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將從公共財政預算資金中安排專項用於支援現代商品流通發展、促進現代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辦法》中明確規定,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支援包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在內的現代服務業發展。

根據《辦法》規定,這筆「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將由財政部會同商務、工商、科技、供銷合作、智慧財產權等有關行業的業務主管部門管理。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提出具體工作方案及預算初步建議,並會同財政部對資金的使用及績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公布實施戰略行動計畫之六大重點工作任務

中國大陸工業和信息化部發佈了《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行動計畫(2014-2020年)》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提出了四大目標,六大重點工作任務,以及三項保障措施。

六大重點工作包括:

1.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創造與儲備,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

2.深化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協同運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3.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提升市場主體的競爭力;

4.強化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營造產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

5.加強行業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建設,夯實產業創新發展基礎;

6.培養產業智慧財產權實務人才,做好工業創新發展智力支撐。

四大目標分別是:

1.關鍵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創造與儲備能力明顯增強;

2.智慧財產權協同運用能力大幅提升;

3.行業智慧財產權環境明顯改善;

4.產業智慧財產權綜合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三項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實施;

2.加大扶持力度;

3.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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