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5/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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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IM開啟商標申請快速程序

 

2014年底開始,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Community Trade Mark Office, OHIM)開始提供新的服務:商標申請快速程序(Fast-Track Procedure)。商標申請人透過這個程序提出申請,案件在申請日後3週就會公告,若沒有人提出異議,商標在4個月後就取得註冊。與一般程序相比,將可提前2-4個月完成商標註冊。

商標申請快速程序對於需要快速取得商標保護,及案件處於異議程序後階段的客戶而言,有非常大的幫助。客戶可以透過歐盟商標(Community Trade Mark, CTM)申請/註冊作為基礎,再申請國際註冊。

以下摘要介紹商標申請快速程序:

一、商品/服務:

商品和服務名稱必須由OHIM統一的資料庫中挑選,若申請人必須使用非常具體或獨特的商品名稱,或者建立了專屬特殊的商品或服務清單,則不能使用商標申請快速程序。

二、支付費用:

OHIM接受申請人以任何方式付款,但不能透過第三人帳戶;所以申請人必須確保申請案能立即付款。

三、申請人:

申請人必須在歐盟設籍,或者指定設籍歐盟的代理人。

四、商標類型:

商標快速申請程序適用於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立體商標、聲音商標。申請案必須檢附相關樣張等必要附件,若主張顏色商標,就只能使用指定的顏色,不能附加其他的文字敘述或說明。

五、優先權/在先權利:

原則上不能主張優先權,除非優先權母案已經存在OHIM統一的資料庫中,或者檢附優先權相關證明文件。

六、申請文件使用語言:

若申請案非以歐盟指定的5種官方語言(英文、法文、德文、義大利文、西班牙文)送件,申請人必須接受OHIM翻譯的版本。

某些申請案送件時符合商標快速申請程序之規定,但後來則否,也許是因為商標本身不具顯著性等原因;一旦申請案不符合商標快速申請程序,OHIM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建議申請人多利用商標快速申請程序,若商品或服務名稱與OHIM統一資料庫的用法不同,也盡量修改以符合規定,俾及早取得商標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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