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發布關於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
中國大陸發改委於2014年10月28日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發〔2014〕49號)。
發改委表示:總體上中國大陸科技服務業仍處於發展初期,存在著市場主體發育不健全、服務機構專業化程度不高、高端服務業種類較少、缺乏知名品牌、發展環境不完善、複合型人才缺乏等問題。因此,有必要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這也是推動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經濟深度融合的客觀要求,是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培育新經濟增長點的重要舉措,是實現科技創新引領產業升級、推動經濟向中高端水準邁進的關鍵一環。
茲將相關重點摘要如下:
一、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蓋科技創新全產業鏈的科技服務體系,服務科技創新能力大幅增強,科技服務市場化水準和國際競爭力明顯提升,培育一批擁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務機構和龍頭企業,湧現一批新型科技服務業態,形成一批科技服務產業集群,科技服務業產業規模達到人民幣(以下同)8萬億元,成為促進科技經濟結合的關鍵環節和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重要引擎。
二、重點任務
重點發展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台灣稱為「育成」)、智慧財產權、科技諮詢、科技金融、科學技術普及等專業科技服務和綜合科技服務,提升科技服務業對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支撐能力。
其中,在智慧財產權服務方面,《意見》要求以科技創新需求為導向,大力發展智慧財產權代理、法律、資訊、諮詢、培訓等服務,提升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運營實施、評估交易、保護維權、投資融資等服務水準,建構全產業鏈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支援成立智慧財產權服務聯盟,開發高端檢索分析工具。推動智慧財產權基礎資訊資源免費或低成本向社會開放,基本檢索工具免費供社會公眾使用。支援相關科技服務機構面向重點產業領域,建立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平臺,提升產業創新服務能力。
而在科技金融服務方面,《意見》要求,深化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探索發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務組織和服務模式,建立適應創新鏈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在科技金融服務的組織體系、金融產品和服務機制方面進行創新,建立融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激勵機制,開展科技保險、科技擔保、智慧財產權質押等科技金融服務。支援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股權投資對科技企業進行投資和增值服務,探索投貸結合的融資模式。利用互聯網金融平臺服務科技創新,完善投融資擔保機制,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三、政策措施
健全市場機制、強化基礎支撐、加大財稅支持、拓寬資金管道、加強人才培養、深化開放合作、推動示範應用。
在健全市場機制方面,將進一步完善科技服務業市場法規和監管體制,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國有科技服務企業改制,促進股權多元化改造,也將充分發揮產業技術聯盟、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在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中的作用。
在加大財稅支持方面,將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充分考慮科技服務業特點,將科技服務內容及其支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科技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結合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統籌研究科技服務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範圍。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擴大科技服務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範圍,消除重複徵稅。落實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其自用以及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在拓寬資金管道方面,將拓展科技服務企業融資管道,引導銀行信貸、創業投資、資本市場等加大對科技服務企業的支援,支援科技服務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以及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鼓勵外資投入科技服務業。此外,也創新財政支援方式,積極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後補助」等方式支援公共科技服務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