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3/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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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酒商爭取地域商標立法,保護葡萄酒

紐西蘭是世界知名的葡萄酒產國,而葡萄酒產地大致可分為二類:第一類是舊世界產地,包括法國、義大利、西班牙等釀造葡萄酒有百年歷史的國家,第二類則是新世界產地,包括紐西蘭、澳洲、美國、智利等近幾十年才開始釀造葡萄酒的國家。紐西蘭面對越來越多的葡萄酒競爭,決定爭取立法保護葡萄酒。
 
近年來金磚四國及新興市場國家興起,葡萄酒消費力不容小覷,帶動當地釀酒的葡萄園越來越多,紐西蘭酒商開始擔心市面上可能出現仿冒暢銷酒,例如:馬爾堡(Marlborough)和奧塔戈中央區(Central Otago)地區的葡萄酒。所以紐西蘭酒商希望能設立「地域商標(regional trademark)」加以保護。
 
有鑑於法國香檳區酒商1995年曾爭取到「香檳酒」立法保護,限定只有法國香檳地區(不同於干邑地區的大小香檳區)按照嚴格的法律規定釀造的一種葡萄氣泡酒,才可稱為「香檳酒」;加州和澳洲等地製造的氣泡酒出口海外時,不得命名為香檳。所以紐西蘭酒商希望也能立法阻止其他國家釀酒業者使用紐西蘭產地名稱做為酒類品牌或促銷手段。
 
紐西蘭葡萄種植商協會2013年8月底公布:截至2013年6月底的一年,紐國葡萄酒出口額創下歷史新高,達12億紐幣(約9.834億美元),較上年度同期成長3%。自2008年迄今,紐西蘭葡萄酒出口額已躍升33%,對中國大陸的出貨量亦成長10倍,達到220萬公升。因此,紐西蘭酒商認為,此時有必要開始採取保護措施,尤其是現階段紐西蘭葡萄酒開始計畫要進入中國大陸、俄羅斯等市場,而這些地區比較可能出現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爭議。
 
國際葡萄酒與酒類協會(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Vine and Wine)發現:中國大陸的葡萄園面積,在過去5年大增19%,其擴張速度甚至超越法國、美國等全球主要產酒國。所以更使得紐西蘭酒商戒慎恐懼。
 
其實紐西蘭酒在2006年就曾提出保護葡萄酒的法案,可惜未能通過。其後又經歷全球金融風暴、葡萄產量過剩等問題,使葡萄酒消費市場需求銳減,葡萄酒價格下滑。所以這次紐西蘭酒商捲土重來,希望能爭取通過馬爾堡、奧塔戈中央區等品牌僅能作為當地生產的葡萄酒之用。
 
除了紐西蘭外,智利在2012年已經成功爭取立法,用地域商標保護當地釀酒,這是智利推動葡萄酒成為優良品牌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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