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院一審判決奇虎賠償騰訊人民幣500萬元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4月25日對「騰訊QQ 」與「奇虎360」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奇虎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奇虎須賠償騰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人民幣500萬元,並在奇虎360官方網站及相關媒體上賠禮道歉。該案是中國大陸境內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賠償額最高的案例。
案件事實摘要:
1. 騰訊QQ始於1999年2月,是中國大陸最多人使用的免費即時通信軟體,在中國大陸境內個人電腦即時通信市場排名第一。但騰訊QQ用戶質疑QQ掃描用戶硬碟上大量與QQ程序無關的軟體和用戶的個人文件,認為QQ窺視用戶隱私。騰訊公司於2010年11月5日承認QQ確實會掃描用戶硬碟文件,但稱這只是「正常的安全檢查」。此外,QQ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安全性問題,常有QQ帳號被盜的事件發生。
2. 2006年7月27日,奇虎公司推出「360安全衛士」(殺毒軟體),而2007年奇虎剛推出360殺毒測試版時,騰訊的遊戲中心就曾經被其誤殺。
3. 2007年9月,騰訊QQ附帶的「QQ軟件管理」和「QQ醫生」自動升級為「QQ電腦管家」,這是一種與奇虎公司的「360安全衛士」功能十分類似的殺毒軟體。
4. 2010年9月,奇虎公司推出「360隱私保護器」軟體,官網宣稱可以將用戶電腦所裝軟體中侵犯用戶隱私的行為曝光。
5. 2010年10月29日,奇虎公司又推出「360扣扣保鑣」,號稱可以對QQ用戶進行全面保護。
6. 2010年11月3日,騰訊則發表《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宣布裝有「奇虎360」軟體的電腦,不能運作QQ軟體,亦即二種軟體不相容,而QQ也和奇虎360安全瀏覽器不相容。此外,騰訊還公布發現「奇虎360」會以木馬方式侵入QQ且修改其功能。
7. 2010年11月4日,奇虎公司宣布召回「360扣扣保鏢」。其後,奇虎公司將「360安全瀏覽器」透過自動更新,將瀏覽器的User-Agent屬性的默認值從360SE改成IE,從而避過QQ的不相容檢查,使瀏覽器可以正常進入QQ。對此,騰訊認為奇虎「360安全瀏覽器」偽裝其他瀏覽器,是一種欺騙行為。
8. 2010年11月5日,騰訊聯合金山、傲遊、可牛、百度、搜狗五大客戶端軟體廠商在北京召開聯合記者會,宣布抵制奇虎公司,與奇虎360系列軟體均不相容。事後搜狗則表示未參與不相容計畫。
9. 2010年間,「奇虎360」與「騰訊QQ」二家軟體公司,互相指控對方涉及不正當競爭,又稱「3Q大戰」。最後是中國大陸的工信部與公安部介入干預,二家公司軟體改為相容。2010年11月21日,騰訊公司和奇虎公司分別在各自官網上聲明,向社會大眾用戶道歉。
10. 2011年4月26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就騰訊提告奇虎360涉及不正當競爭案作出一審判決,奇智軟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際無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發行使用360隱私保護器,連續30日公開發表聲明,消除因侵權行為對騰訊造成的不利影響,賠償人民幣40萬元(為原400萬元索賠額的十分之一),並在360網站上刪除相關侵權言論。而騰訊公司稱40萬元賠償將用作慈善用途。
11. 中國社科院指出:奇虎「360扣扣保鏢」涉及多處違法,包括:軟體不符合國際上對外掛的界定、破解會員功能、侵犯著作權人標識相關信息的權利、間接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
12. 2011年8月,騰訊再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控告奇虎公司涉及不正當競爭。2012年4月18日,奇虎公司也向廣東高院控告騰訊涉及反壟斷,指稱騰訊在3Q大戰期間擅自終止用戶服務,並且以升級QQ軟件管家的名義安裝QQ醫生,濫用QQ的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用戶卸載已安裝的360軟件,剝奪用戶自主選擇權,有限定交易和搭售行為,據此向騰訊索賠超過人民幣1.5億元。
13. 2013年4月25日,廣東高院判決認定:奇虎無權假借查殺病毒或者保護使用者利益之名,侵入其他網路服務提供者合法軟體的運行進程,擅自修改他人軟體,破壞他人合法經營。另外,奇虎將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嵌入騰訊QQ軟體介面,依附QQ龐大的使用者資源推銷自己的產品,拓展360軟體及服務的使用者,不但對騰訊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增加自己的交易機會,違反了誠實信用和公平競爭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
奇虎公司公開發佈聲明,認為廣東高院判決不公正,已決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