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向USPTO申請商標註冊
全球颳起林書豪旋風。除了林書豪本人外,已經有其他人想到在各種商品上向搶註「林書豪」(Jeremy Lin)、「林來瘋」(Linsanity)商標,也已有人搶先登記網域名稱。林書豪本人則於2012年2月13日正式委託律師向USPTO申請「林來瘋」(Linsanity)、林書豪(Jeremy Lin)的商標註冊,指定使用於服飾(包括帽子、外衣、內衣、褲子、睡衣、運動頭帶與腕帶、鞋襪等)、公仔、咖啡防燙杯套、後背包等周邊商品。
雖然已經有人在林書豪之前,搶先申請商標,但非林書豪本人提申的商標案,因為「有他人著名之姓名,且未得本人同意」,故審查結果預估應該會遭到駁回。即使非林書豪本人提申的商標案審查後先行公告,林書豪也可對之提出異議。
一旦林書豪申請的商標獲准,未來所有商品凡用到「林書豪」(Jeremy Lin)、「林來瘋」(Linsanity)商標,都必須經過林書豪本人授權同意。
在網域名稱部分,林書豪的高中教練史雷頓(Andrew Slayton),於兩年前便慧眼識英雄搶先登記註冊Linsanity.com與 thejeremylinshow.com兩個網域名稱;目前則趁林書豪旋風,開始在網站販售與林書豪相關的商品。
然而,史雷頓的行為恐已抵觸商標法,也可能觸犯加州的「名人形象權」(right to publicity)法。該法是為了保護名人,避免名字與肖像在未經其同意下,淪為他人牟利的工具。
在中國大陸,江蘇省無錫市的「無錫日升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也早就看好林書豪在NBA前途不可限量,所以在2010.7.26.就在中國大陸搶註了二件「林書豪Jeremy S.H.L.」商標,指定使用於第25類的服裝、童裝、鞋、帽、手套、皮帶…等,及第28類的運動球類、玩具、鍛鍊身體器械、保護墊(成套運動服部件)…等商品,註冊號分別為8511637(25類)及8511617(28類),專用期間均為2011.8.7起至2021.8.6止。
除了江蘇無錫這家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外,還有上海的「小草莓紡織品製品有限公司」,和浙江的「項波」(個人),也分別用「林書豪」指定使用於第25類,於2010年8月間陸續提申商標,但這二案已經被裁定為無效。
由於「林書豪」已經是全球知名,所以即使林書豪本人還沒來得及在世界各地申請商標註冊,但未來仍有可能主張「著名商標」。有意投機者也就不必再白費時間、金錢在各地搶註「林書豪」相關商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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