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1/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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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成立台日企業創投基金

鑑於日本在中國大陸遭侵權仿冒的問題也十分嚴重,馬英九總統2011年9月7日上午在總統府接見日本參議員時表示,台日可透過「搭橋計畫」,使雙方產業界做更多結合。所謂「搭橋計畫」,是指日本廠商與台灣廠商合作,而台灣廠商得透過《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第7點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解決日本產品在大陸地區被仿冒的情形;如此一來,台日廠商合作開拓中國大陸市場,便可共蒙其利。

經濟部工業局2011年10月9日表示,配合台日搭橋方案,將陸續祭出諸多政策工具,例如:工研院將成立1,500萬美元(約4.5億元)台日企業創投基金,中小企業處也有百億元創投基金;預期民間與政府創投基金雙管齊下,將可為台日新創事業打造更有利的合作空間。此外,工業局未來對台日企業合作也會優先提供專案融資、鼓勵台日產業合作研發。

在台日投資協議中,還包括加強保障對日本企業投資地位,而鼓勵外商來台設研發中心也對日企提供特別服務,台日中小企業合作可優先融資,並搭配信保基金加碼保證融資至九成;政府研發補助可優先錄用、加速審查。 

工業局表示,工研院成立的台日企業創投基金,不是金主單純出錢的創投,工研院有技術有人力,可使台日產業合作新創事業更有成功機會。未來在動用資金比例的結構上,則將以台灣為主,在台灣促成的創投公司投資占三分之二,其餘三分之一則用在海外投資的創投公司。 

由於工研院是民間機構,未來資金結構不排除可以百分之百挹注,工研院對合作案會先篩選案源,審查日方有無技術、有無市場、專利等,再洽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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