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1/0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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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調解員20119月起可介入智權訴訟

201172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市知識産權局簽署了知識産權糾紛委託調解合作協定,自9月份起,在各類知識産權糾紛案件正式立案前或審理過程中,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委派的調解員可「中途」介入調解。

由於智財侵權案件訴訟時間冗長,程序繁瑣,但賠償金額很低,很多企業評估後不得不選擇放棄;為了解決這類難題,中國大陸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和高級人民法院商議出這種新的糾紛委託調解模式,當事人在正式立案前、審理過程中,都可以請求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協助調解。

協助調解的調解員,主要是由調解組織推薦,經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篩選出的。北京市各行政機構、行業協會和企事業單位等組織都可以提出申請成為調解組織,但最後北京市只會挑出35家通過審核的調解組織,能推薦調解員。要成為調解組織,必須具備知識產權技術領域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雖然如此,這些調解組織所推薦的調解員獲選後,還是必須進一步接受調解知識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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