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1/07月
上一頁 1 2 3 4 5 6 7下一頁
 

美國眾議院通過新專利法,改採先申請主義 

美國眾議院於2011624日以304117票的絕對優勢,通過「美國發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大幅翻新現有的專利審查制度,從原有的「先發明主義」(first-to-invent)改為「先申請主義」(first-to-file),此外也將建立「後審制度」(post-grant review system),藉以剔除不好的專利,修正幅度非常大。

其實美國參議院在20113月就曾以955票通過了類似的改革法案,因此在送交美國總統歐巴馬拍版定案前,兩院仍須協商出一個最終版本,一般認為這件事並不會有重大阻礙。

眾議院在公開聲明中表示:上一次專利法改革迄今已有60年,這段時間以來科技突飛猛進,但美國對於技術的保護卻一直停留在過去。再者,面對層出不窮的專利訴訟,美國業者往往得耗費數年與數百萬的費用,才能保護其專利權;而美國的競爭對手卻不斷開發新產品、擴展市場。專家預估2011年中國大陸將首次超越美國和日本,成為全球擁有最多專利數量的國家;可以說美國現行的專利法規及審查系統已成為美國發明家的阻礙。因此,美國迫切需要一個新的系統來保障專利權,並快速完成高品質的專利審核程序。

不過,全美小型企業協會(National Small Business Association)卻公開反對這項作法,認為此一修正將較有利於財力雄厚的大型企業。

另外一項新的改革是更改現行USPTO的經費使用方式,目前USPTO的運作經費全仰賴國會每年通過的預算,若有額外收入,仍需交回國會。由於經費受限,USPTO現在至少還有70萬件的待審專利申請案件,作業非常緩慢。為讓USPTO能更自主運作,未來USPTO將能自行設定收費標準,同時所有產生的收入亦能自行使用,以加速作業的彈性。

Top  
上一頁 1 2 3 4 5 6 7下一頁
 
 
  11th F1., 148 Songjiang Rd., Taipei, Taiwan | Tel : 886-2-2571-0150 | Fax : 886-2-2562-9103 | Email : info@tsailee.com.tw
© 2011 TSAI, LEE & C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Web Design by Deep-Wh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