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賦予著作權使用者「排他性使用權」
韓國政府於2008年9月18日舉辦了「第2屆啟動投資及擴大就業機會之的產官聯合會議」,會議中提出賦予著作權使用者「排他性使用權」等強化著作權保護的方案。
由於通訊、電腦等IT技術快速發展,電子複製內容更加容易,使著作權侵害的可能性不斷增高。雖然各國也不斷強化著作權保護,但仍然造成內容?業萎縮等巨大的經濟損失。據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估計,2001至2007年間因非法複製造成的損失中,銷售損失即高達20兆8千億韓元。
韓國政府?防止這種損失擴大,決定賦予著作權使用者排他性使用權,也決定在2008年末內修訂著作權法。所謂的「排他性使用權」,是在一定期限內賦予著作權使用者對著作物的獨佔性許可權,防止著作權人向第三人重複允許使用著作物,或對第三人的著作權侵害進行獨佔性法律救濟的權利。實施的結果如何,值得長期觀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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