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09/0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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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草案出爐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2月8日下午召開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草案公聽會,討論專利師職前訓練的時數、實施方式、程序規定、退訓、停訓、重訓等規定。包括2008年度首批通過國家考試的專利師在內,未來國考通過的專利師都需依據此辦法受訓合格,向智慧局登錄後,加入專利師公會,才能執行業務。

專利師法2008年1月11日正式施行,要成為專利師,目前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已經符合法定資格的專利代理人免試轉換,第二種是國家考試。申請免試轉換的專利代理人,已經具有一定的實務經驗,也需經過智慧局60小時的訓練及7小時的測驗合格,才能換取專利師資格;現在智慧局預計為這些專利代理人開設六梯次的訓練課程,第一梯次已經有47人免試轉換成功。

至於通過今年度首次專利師國家考試的共有37人,智慧局本來預計規劃設計75小時的職前訓練,但因這些新科專利師多數已經都有處理專利事務的經驗,而且反應既然已經通過國家考試,本身就具備一定的基本能力,所以希望職前訓練能縮短成50小時。對此,智慧局王局長從善如流,承諾將朝超濃縮成50小時的課程規劃設計。

職前訓練必須自費參加,課程內容除了專利的專業訓練外,還包括執業倫理;課程結束將舉行測驗,如果成績不滿60分,或訓練期間有冒名頂替、測驗舞弊、妨礙學習、請假與曠課超過十分之一等,都得繳費重訓。

此外,王局長表示,專利師的職前訓練考試,只是要確保學習成效,可以比照律師職前訓練,只考測驗題不考申論題;至於訓練的課程,未來可能還是會有欠缺實務經驗的人考上,所以希望職前訓練辦法條文不要訂的太死,保留授權給主管機關彈性的空間,屆時可以視實際情況斟酌訓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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