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09/0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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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海協商標在大陸也遭搶註

中國大陸搶註商標的情況嚴重,最近一期的大陸商標公報竟然發現「海基」、「海協」商標遭到安徽食品商搶註,指定使用在酒類商品。海基會獲悉後已經表示會儘速通知海協會處理,於公告日起三個月內對該案提出異議,同時也研究儘速在中國大陸申請商標,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根據中國大陸商標局公告資料,搶註的安徽食品商於2006年先申請註冊繁體字的「海基」商標,2007年再申請簡體字的「海協」商標。所以中國大陸商標局先於2008年12月20日核准「海基」公告,「海協」商標則仍在審查中。

隨著兩岸交流頻繁,商標搶註事件層出不窮。從「阿里山茶」、「梨山茶」等台灣著名產地名稱在中國大陸遭搶註商標,研判「海基」、「海協」登記在酒類商品,應是惡意搶註,準備壟斷銷售紀念酒。

這種情況,依據最近兩岸主管機關打擊商標搶註的共識,海基會提出異議成功機率很高,只要依據中國大陸商標法第10條,主張註冊有害公共利益即可;中國大陸商標法第1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這款可說是「帝王條款」。台灣的古坑咖啡、阿里山茶,以及最近慈濟在大陸遭到搶註等案件,都是引用此一帝王條款,成功撤銷早前遭到搶註的商標。

相對於中國大陸商標法第10條,台灣商標法第23條第16款則有類似規定,條文內容也較為具體:「有著名法人、商號或其他團體的名稱,有致公眾混淆誤認之虞者,不得註冊」。

兩岸近來透過民間交流方式,解決了不少商標爭議,但斧底抽薪之道,還是儘早到中國大陸登記商標,才能有效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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