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09/0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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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研擬修改商標法並簡化申請程序

中國大陸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地對《商標法》進行第三次修訂,以簡化商標申請程式和申請手續。工商總局從2003年開始著手進行《商標法》第三次修訂,目前已完成草案,也開始第二次徵求國內外意見。
新修正的《商標法》草案重點如下:

一、 改採一案多類;
二、 接受電子申請;
三、 審查中可提分案;
四、 加強保護商標專用權及地理標誌;
五、 使商標侵權行為構成要件更具體;
六、 明確規定商標權人主張權利之程序及所需證據;
七、 提高行政罰鍰及法定民事賠償額度。

中國大陸現行商標審查救濟程序繁複,對駁回不服,可先向工商行政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上訴,仍不服則循司法管道,可再向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實質上等於是「四審終審制」。新的《商標法》則研擬如何簡化程序,目前規劃行政救濟程序簡化為一級。
配合《商標法》修訂,《商標法實施條例》、《商標代理管理條例》等配套法規規章的修改、制定工作,也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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