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1億專款資助申請外國專利
中國大陸從2009年起設立專款資助向外國申請專利,2009年資助金額為人民幣(以下同)1萬元。2009年9月15日中國大陸財政部印發《資助向國外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資助對象為中國大陸的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和科研機構透過PCT提申並以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為受理局的專利申請,除了重大項目外,原則上一件PCT專利申請案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2009年申請此項資助的期限為10月20日。
此項資助申請外國專利的專款,主要用於中國大陸專利申請人向有關專利審查機構繳納在申請階段及准予專利當年起3年內的官方規費、檢索費及支付給代理機構的服務費。費用發生期間為上一年度7月1日起至今年度6月30日止向國外申請專利所發生的上述費用。中國大陸有些地方原本就已經對外國申請案及PCT案資助申請費,但資助金額較低,資助範圍也僅限於申請的官方規費。此次中國大陸中央財政專款資助擴大了資助範圍,以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加強海外專利部署,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戰略性安排。
依《暫行辦法》規定,中國大陸中央單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報專款,地方單位則向所屬省級知識產權部門申報。屆時財政部會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家共同進行評審,根據其專利性、市場性、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需求及地方產業發展需要等標準,選擇部分項目資助部份金額,每件專利最多資助申請5個國家(地區),資助金額原則上每個國家(地區)不超過10萬元。獲得中央財政有關科技研發資金及地方政府有關資金支助的專利申請案在申報時需註明獲得資助的類型、金額及時間,以免重複資助。
中國大陸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數量穩定成長,透過PCT申請國外專利的案件量也逐年攀升,2008年中國大陸PCT申請案達6,089件,居世界第6位。但向外國申請專利的費用高,對一般中國大陸本地企業是沈重的負擔,據統計透過PCT申請歐洲專利,在申請階段就需8千歐元,經歐洲專利局授權到指定國家還需另外繳費;申請美國專利平均則需7千5百美元,申請日本專利則需8至10萬人民幣。因此,中國大陸的專款資助,相信對企業將有實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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