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鼓勵外商投資辦法
中國大陸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9月20日公布了《關於進一步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從進入市場、年度檢驗、監督管理等17個方面提出了支援和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
一、進入市場:
1. 使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得以其對該企業的債權轉增註冊資本;
2. 放寬名稱登記條件,對外國(地區)出資的外商獨資企業、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達3,000萬元人民幣,且從事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業者,企業名稱特取部分允許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3. 跨國公司在北京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採購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結算中心、成本利潤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和外商投資服務外包?業者,允許在企業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使用能夠表現其功能特點的文字表述。
二、企業年檢:
1. 充分利用數位認證及電子簽章等先進技術,減輕外商投資企業之商務成本,進一步提高年檢工作之效率;
2. ?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集團及分支機構眾多的外商投資企業開設專門年檢通道;
3. 在採取網上年檢、電話預約、上門服務、集中辦理等人性化年檢方式基礎上,?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更高效率、更便捷的服務;
4. 繼續規範年檢平臺、年檢流程及年檢行?,完善外資分類年檢工作機制,對兩年內沒有違法記錄未被標註的外商投資企業,免於實質性審查,實行報備式年檢;對有違法行?已被標註的企業重點審查,依法處理;
5. 努力扶助暫時處於經營困難的外商投資企業,允許未開業或自行停業的企業在申報歇業後予以通過年檢;對於成立後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自行停業六個月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其向外商投資企業年檢部門申報歇業並辦理相應手續後,予以通過年檢;
6. 開闢企業年檢資訊的互聯網查詢視窗,每年年底以網站公示本年度未檢吊銷之外商投資企業名錄。
三、投資環境:
1. ?重大外資專案登陸、大型企業/重點企業併購重組提供優質服務;
2. 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業指導目錄》,大力支持外商投資鼓勵類專案,嚴格審查外商投資限制類專案,堅決禁止外商投資禁止類專案;
3. 積極幫助外資企業緩解出資困難,允許已繳付首期出資並達到法定註冊資本下限的外商投資企業,延長出資期限至最終出資期限;
4. 對無違法記錄、已繳付首期出資、達到法定註冊資本最低下限的外商投資企業,因資金暫時緊張無法按期出資者,經審批部門批准,允許其延長出資期限至法定最終出資期限或辦理減資、轉股、登出登記;
5. 繼續提供股權質押、動?抵押、商標專用權質押等多種服務措施,廣開外商投資企業融資管道。
四、商標保護:
1. 積極引導外商投資企業提高商標註冊、運用、保護、管理能力,協助企業運用商標戰略拓展市場;
2. 對符合北京經濟發展特點的相關行業,嚴格按照認定標準指導企業爭創北京市著名商標;
3. 繼續加強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商標專用權,深入展開打擊「傍名牌」等專項執法活動,嚴肅查處侵犯外商投資企業權益的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侵犯商業秘密、冒用公司名義等違法行?,確實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
4. 加強保護知名外商投資企業的公司名稱特取部分及著名商標,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此外,北京市工商局還將進一步推動外商投資企業行政指導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建議、行政提示、行政告誡、行政披露等方式,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加強自律,規範經營,努力營造和諧的外商投資企業監管執法環境。
據北京市工商局統計,2010年上半年北京市新登記外商投資企業共687戶,同比增長13.37%。截至2010年上半年末,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累計登記14,335戶,投資總額1,084.59億美元,註冊資本641.84億美元,外方註冊資本522.67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別成長3.23%、5.9%、7.44%和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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